一、不合格原辅材料控制
1、不合格的原辅材料,由实验室原材料检验员出具检验报告,并按规定送达仓库管理员,仓库主管及时报告物资采购部。
2、原辅材料仓库管理员收到报告后,按“产品标识控制程序”进行标识、记录、隔离。
3、物资采购部收到检验报告后,可确认拒收或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报技术部,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,根据不合格项目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,确认评审结论。评审结论一般有以下2种:
①让步拒收
②拒收(退货)
4、原辅材料不合格评审结论,有以下两种批准方式。不合格特性不影响我公司产品性能指标或不影响最终使用的,在此情况下的让步接收。拒收由技术部审核后把评审单送达物资采购部。
5、物资采购部负责对原辅材料不合格品进行处置,物质采购部与质量部按“不合格原辅材料投诉程序”执行。
二、不合格半成品控制
1、机组自检或工序检验员巡检发现因数、挤复、干复、分切、制袋工序半成品卷、袋不合格品(含待定品)后,按“产品标识控制程序”进行标识,放入半成品库指定区域(待定区和不合格品区)进行隔离。如未放在相应的不合格品区,由工序巡检员做出明显地标识并采取隔离措施。熟化室内的不合格品(含待定品)由工序巡检员作明显标识。
2、检品车间的成品如发现不合格品,由检品操作工做好标识并防止检品车间不合格品区内。
3、所有不合格品判定,必须有相应的记录,记录包括:单号、品名、存放在“××工序记录表”中,工序巡检员记录在“××工序质量检验记录”中。
4、工序巡检员每日对不合格品进行复检,复检后做好相应的标识与记录。复检的结论一般有以下3种:
①报废,按“半产品报废控制程序”执行
②评审放行
③复卷去掉不合格品后重新复检
5、工序巡检员对不合格品复检后,对复检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即时将复检结果通报给半成品库管理员,便于半成品库登记台账。判定评审放行的产品取一定量有代表性的样品留存。
三、不合格成品控制
1、质量部质检员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,立即做好标记并隔离,并且再次进行复检评审。复检的结论一般有以下2种:
①报废,按“产品报废控制程序”执行
②评审放行
2、质量部复检后做好记录即时将复检结论通知仓库管理员,并留取一定量有代表性的样品。 |
版权所有:苏州巨匠神工木业包装有限公司 地 址: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南路 联系人:王先生 手 机:13771687168
电 话:0512-63457139传 真:0512-63458399邮 编:215000 邮 箱:szjjsg168@163.com